7月20日,涑水河保护区会同山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九分局南樊派出所,与热心网友“凿风阵的老汉”一道,在绛县陈村峪将一只经过精心救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放归自然。

这只红隼于今年6月11日,还是雏鸟时,由网友“凿风阵的老汉”在绛县陈村峪水库周边发现并联系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涑水河保护区与南樊派出所迅速联动,将其接回实施专业救治。经过一个多月的科学哺育与野化训练,雏鸟羽翼渐丰、捕食能力达标,经评估完全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红隼为鹰形目隼科小型猛禽,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我国分布广泛。其雌雄异色,雄鸟头顶及尾羽呈蓝灰色,背羽砖红且具黑斑;雌鸟通体棕褐,密布深色斑纹。红隼适应力极强,常见于草原、农田、山林及城市高楼,标志性习性为振翅定点悬停,依靠独特视觉捕食田鼠、蜥蜴、昆虫及小型雀鸟,是出色的灭鼠益鸟。红隼不自行筑巢,繁殖期多占用树洞、岩缝或喜鹊旧巢,由雄鸟觅食、雌鸟孵卵育雏。其种群整体暂无生存危机,但滥用灭鼠药物、人为非法捕捉等仍会对其造成严重伤害。
此次救助放飞,是中条林局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又一生动实践。中条林局在此呼吁:发现落单或受伤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切勿擅自处理;同时,自觉抵制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编辑:张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