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海洋大学、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等单位联合起草编制的浙江省首部《海水贝类养殖碳汇收益抵押融资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对外发布。依托《指南》,当天嵊泗农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的指导下,与嵊泗县盛丰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出嵊泗贻贝养殖上下游产业链综合授信方案。
在此标准框架下,浙江省首笔海洋碳汇贷款同步落地,嵊泗县相关海洋养殖企业获信贷资金200万元,其执行利率低于一般养殖业贷款利率超100BP。这笔贷款以贻贝养殖形成的碳汇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标的,参照全国碳市场价格开展价值评估,将沉睡的蓝色碳汇资源转化为“真金白银”。
“抵押贷款主要用于贻贝种苗采购、养殖设备迭代更新、环保设施升级、减排项目运维等绿色生产领域,有效缓解海洋养殖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压力。”海洋养殖企业代表方透露道。
据介绍,这是舟山首次尝试将金融赋能、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海洋碳汇三者深度融合,探索蓝碳生态价值变现新路径。《指南》搭建起“碳汇核算评估—权益质押抵押—银行信贷投放”完整转化链条,厘清了七大核心内容,涵盖海水贝类养殖碳汇收益权抵押贷款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前置条件、业务流程以及风险管控细则等,为银行、养殖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划定清晰标准。
“为了这份《指南》,我们科研团队前后打磨一年有余,其间曾多次在浙江沿海养殖海区调研摸底,还奔赴国内多地学习碳汇开发实践经验。”参与负责起草《指南》的浙江海洋大学教授叶芳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副行长黄健表示,接下来,分行将继续联合浙海大进一步探索蓝色金融相关标准研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蓝色金融产品,助力舟山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早在一年前,舟山便已先行开展贻贝蓝碳市场化探索。去年6月,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以5万元认购当地500吨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惰性有机碳汇,率先实现海岛海洋碳汇市场化变现。去年,舟山市检察机关累计推动1979吨惰性有机碳汇完成价值转化,变现总金额近20万元。这一创新实践斩获首届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大赛重点项目奖项。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玲玲表示,今后将持续深化海洋蓝碳司法实践,联动金融机构、养殖经营主体协同发力,全方位护航蓝色碳汇信贷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在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严小军看来,通过制定《指南》,把贝类养殖带来的海洋生态固碳效应制定成统一标准,属于自然科学与经济金融深度交叉的创新研究,实现了科技、自然资源、海洋产业、绿色金融多方互动赋能,助力海洋养殖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编辑:张海丰